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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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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格道所接受原告委托,成功代理一起涉及时效紧迫、法律关系复杂的重大涉外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李培录主任团队凭借精湛的专业素养与高效的执行力,在起诉前即通过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有效控制了境外被告的核心资产,为后续诉讼程序及债权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该案已由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精准研判:涉外因素下的程序应对与财产保全
本案的核心挑战之一在于其涉外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之规定,本案依法应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涉外案件在管辖、送达、证据及保全等方面均有其特殊规则。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规定,本案涉及涉外因素且诉讼标的额巨大,属于重大涉外案件,依法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此,团队精准地将诉讼管辖法院确定为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为关键的是,为防止外籍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导致判决将来难以执行,律师团队果断决定在提起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因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之规定,律师团队迅速整理证据材料,厘清财产线索,发现被告四在目标公司持有XX%的股权,价值重大,遂立即确定其为保全目标。
在极短时间内,律师团队协助委托人通过保险公司出具了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函,以提供担保。此后,律师团队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经审查,迅速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被告四名下该笔股权,保全限额为XX万元,冻结期限三年。该保全措施的成功实施,及时、有效地固定了被告的责任财产,极大增强了委托人在后续诉讼中的主动权。
专业推进:案件正式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在成功实施财产保全后,律师团队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日内提起了正式诉讼。之后某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该借款合同纠纷案予以立案,并依法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


在本案中,格道律师团队以高度的专业敏感、精湛的技术操作和高效的沟通协作,将诉前财产保全这一法律工具运用到了战略级高度,真正实现了“以保全促和解、以控制保执行”的办案效果。
我们始终相信,顶尖的法律服务,不仅是事后的权利救济,更是事前的风险控制与战略布局。格道律师将继续秉持“客户权益至上”的理念,以专业护航商业,用法律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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