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2日,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对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进行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各设区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西咸新区综治局,省直律师事务所,省厅决定组织检查小组对全省2017年度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进行督查,其中重点督查各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统一的社保账户,是否落实依法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并按时足额缴纳费用,党员律师是否按要求接转组织关系等。我单位接到榆林市司法局转发的《通知》后,深入理解《通知》精神,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检查小组,配合检查小组的工作。
2018年5月29日下午16时分,省厅第二检查小组组长郭琪光、成员党健以及榆林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王晓宁、赵丽莅临我单位督查指导工作。我单位负责人张延平会同主任律师张军、乔小飞等人热情接待了省厅第二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组长郭琪光在负责人的带领下参观了我单位的办公区、会议室、党建活动室。随后,浏览了我单位的社保缴纳手册,询问了我单位的聘用律师、辅助人员及社保缴纳情况。检查小组组长郭琪光阐明缴纳社会保险尤其是医疗保险,既可以为聘用人员提供其应享有的社会保障,解决聘用人员的后顾之优,还能给聘用人员心里上的归属感,增加事务所与聘用人员之间的粘合性。我单位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此深表同意,表示我单位已经在建所初期就已经开设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账户,包括内聘用律师、辅助人员以及合伙律师在内共计十三名成员均全额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余失业、生育、工伤保险正在申请开设账户,将于今年年底完成所有社保缴纳工作,为我单位成员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
此外,检查小组还查阅了我单位党支部及支部成员的党组织关系结转情况。我单位党支部书记张军律师向检查小组汇报了支部党员的基本情况,目前党组成员共计3名党支部书记张军、组织委员张旭、宣传委员郭红红,组织关系已经由各自所在的单位转至我单位。并且,党支部自成立后一直认真遵守上级工作委员会的要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作为新晋成立的党支部,我单位的支部组织活动中不免存在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党建的创新意识不够等突出问题,对于存在这些的问题,支部日后会积极学习,总结经验,以求改正。
最后,感谢省厅第二检查小组对我单位社保缴纳工作的督查指导,我单位在日后的管理中会不断完善社保缴纳体制、完善单位党支部活动机制,欢迎省厅、市司法局随时莅临督查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