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郭大为率执法检查组在榆林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劳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二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马治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龙生参加本次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榆阳区、神木市等地的有关企业进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榆林市法律实施情况和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及有关协会代表的意见、建议。我所李培录律师受邀参加此次座谈会。
在会议过程中,李培录律师与参会的其他代表一同探讨、交流破产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和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
李培录律师认为:“企业破产法的目的并非让企业从生到死,而是在企业出现资不抵债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时候,通过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和解等制度帮助企业起死回生。”
李培录律师在本次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企业破产法贯彻实施,体现了走在法律理论与实践前沿的律师行业,在构建法治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