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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

邮箱:2861347399@qq.com

电话:13992222704   

传真:0912-3233344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高科城B座11楼

邮编:719000

 

业务领域

合同法

担保法

公司法

婚姻法

常年法律顾问

 

专业资质

2012年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背景

1999.9-2002.7  榆林市一中

2002.9-2006.7  湖北警官学院

 

工作经历

2007.4—2009.7:在公司、企业工作

2013.2—至今:在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顾问企业

榆林市泓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拌合站

陕西蓝天上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

榆林市泓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市红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语种:中文

2002年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考入湖北警官学院。 2006年学校毕业以后,从事酒店管理工作,开始自己的社会实践与锤炼。

2012年,我通过刻苦学习法律业务知识,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2013年1月,我决定寻找一个能充分展示自己智慧和才能的舞台,毅然辞掉法院的工作,成为一名专职律师。短短的3年多时间,我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出色的交际能力、丰富的工作经验、广泛的人脉关系,很快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青年律师。并于2016年2月,在律所主任及合伙人的肯定和认可下,将我吸纳成为律所的新合伙人。

本人职业以来,秉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职业精神,倡导“法理精神和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社会公平正义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执业追求,在法学专业领域不断的学习,加强自身的理论水平,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尽职尽责的法律服务。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我经办了大量的各类法律事务,平均每年办理50件民商事案件。其中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等等案件。我凭借自己对法律的刻苦努力学习钻研,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得到一些公司及企业的认可,先后担任榆林市泓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拌合站、榆林市泓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蓝天上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榆林市红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公司及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我通过自己“热心、细心、精细、耐心”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委托人和从事法律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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