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合伙人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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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榆林市高新区高科城B座11楼
邮编:719000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与仲裁
合同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政府法律顾问
非诉业务
行政诉讼
企业破产与重组
专业资质:
1995年 律师执业资格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本科
社会活动
陕西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委员
陕西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榆林市律协常务理事
榆林市房产局房屋拆迁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政协榆林市三届、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榆林市一届青联常委
榆林市政法委专家咨询员
九三学社榆林市委会社会综合支社主委
榆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工作语种:中文
张延平律师,男,生于1972年3月10日,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从事律师工作,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主任。系陕西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委员、陕西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榆林市律协常务理事、榆林市房产局房屋拆迁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政协榆林市三届、第四届委员会委员、榆林市一届青联常委、榆林市政法委专家咨询员、九三学社榆林市委会社会综合支社主委、榆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延平律师2006年被榆林市司法局评为榆林市优秀律师,2007年、2012年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陕西省优秀律师,2010年陕西省律师协会以张延平律师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予以表彰,2012年11月、2013年11月被政协榆林市委会和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评为反映社情民意优秀信息员。
张延平律师现担任榆林市政府法律顾问,担任榆林市供水、供气、供热三大公用事业企业法律顾问,担任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榆林民生建工集团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张延平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作为榆林市政府法律顾问,先后为榆林市政府榆神高速BOT项目、榆林过境线BT项目、榆林城投集团企业债卷融资项目等市级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榆林市政府国家大剧院版《米脂婆姨绥德汉》项目、《关于陶氏化学支持榆林沙地林业科技产业园建设“榆树试验示范林工程项目”的协议》等重要合作协议予以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很好地保护了政府的权益。
张延平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期间,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先后向榆林市政协会议、社情民意座谈会提交了《不应对律师实施安检的提案》、《“十二五”规划应关注普通百姓生活的建议》等20份提案,均被立案并得到解决。
张延平律师从事诉讼代理中,先后办理了榆林首例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榆林首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陈某诉陕西某煤矿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等较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先后了办理了榆林首例黑社会组织犯罪、清涧县绑架并活埋人质、高某诈骗6000万元等在榆林市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作为市政府代理人参与了榆阳、定边、靖边等多起土地确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张延平律师善于化解矛盾。在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和波罗镇樊河村村民因矿权纠纷,应邀作为工作组法律顾问参与该起纠纷调处,最终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协议,人民法院确认,顺利调处了该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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